航空訊息

⚡近期各家航空公司皆發布了加強管理行動電源攜帶上機的措施,根據新規定,所有備用電池必須隨身攜帶,不可放座位上方行李艙,其中行動電源需於充電孔處貼上絕緣膠帶,並分別裝在透明塑膠夾鏈袋中密封。

⚡飛機起降、飛行時嚴格禁止使用行動電源。

⚡行動電源的攜帶數量也有限制。

電池容量在100瓦時(Wh)以下的行動電源最多可攜帶5個(若因醫療需求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攜帶五個以上,請事先準備證明資料並提前告知航空公司);
若容量在100Wh至160Wh之間,需經航空公司許可並貼上標籤後才能攜帶,且數量不超過2個;
容量超過160Wh的行動電源則禁止攜帶。(電動輪椅及移動式醫療輔助設備另計,請事先準備證明文件並提前詢問航空公司)

※額定能量(Wh;瓦特小時)=電流量(Ah;安培) x 電壓(V=Vdc;伏特)
若標示為mAh毫安培,需先換算成Ah安培(1安培=1000毫安培;例如10000mAh/1000=10Ah)

⚡行動電源須清楚標示電池容量-瓦時(Wh),若無標示容量需同時標示安培(mAh)及電池伏特(Vdc),如僅有標示(mAh)是無法攜帶的,敬請注意!

以上資訊由釜山航空提供